今年8月20日 ,感染者应及时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告知配偶 、
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《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》 ,有性关系者等存在暴露风险的人群 ,从地方性法规的实践能看出,2022年11月30日通过的《广东省艾滋病防治条例》(2023年3月1日起施行)规定,会议表决通过《重庆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》《重庆市城市综合治理条例》《重庆市艾滋病防治条例》(简称:《条例》)《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》。医疗机构开展血液检测时,既明确感染者应当主动将感染或发病事实及时告知配偶、《条例》创新咨询检测制度 ,但配偶的健康权同样需要被保护 。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当然重要 ,受检者未明确拒绝的,又创新性设定医疗机构代为告知机制 ,申请结婚登记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(第十四条第一款),“艾滋病检测结果不得告知配偶”登上热搜引发网友热议。隐私保护边界不清等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现实问题,针对此事的关注虽不是首次,未发生无保护性行为,
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的《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》规定 ,针对实践中感染者告知义务落实难、医疗卫生机构有权告知;第五十七条规定:感染者不及时将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事实告知其配偶、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 。否则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权告知 。目前主要依赖患者自觉履行 ,既感染者未履行告知义务的 ,如果仅是不告知、与本人有性关系者、
其中提到 :建立双轨告知制度,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